服务概述

"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是指政府为了鼓励就业和创业,为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的一种经济支持措施。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相关县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以降低就业或创业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创业活动的活跃。

服务结果

申请成功的创业者可以获得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服务。

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申请条件
01

首次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02

市场主体在乐业县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的

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乐业县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线下申请时领取填写)
2 法定代表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有户籍地址页面和其本人页面,核原件、收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申请人需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工资发放凭证等申请材料(至少六个月(含)以上)如可通过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认运营或带动就业情况的,可免于提供
6 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的银行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
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

无,因涉及核实原件及加盖公章,实地查看经营主体,所以不适用网上办理。

(二)线下办理
  • 01
    申请

    申请人携带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前往经营主体所在乡(镇)政府,填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窗口名称: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5办公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0776-7922353

    交通指引:乐业县进城大道罗妹广场对面

  • 02
    受理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核对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明确受理时间和后续办理流程;如果材料不齐全,工作人员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指导申请人补齐材料。

  • 03
    初审

    各乡(镇)政府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核实申请人的创业项目是否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是否满足、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等。

  • 04
    复审

    人社部门在收到各乡(镇)转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创业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申请补贴金额是否合理、资金拨付的合规性等。

  • 05
    拨付

    财政部门在审核通过后,由县人社部门将创业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以便补贴资金能够顺利到账。

其他事项: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创办地点涵盖乐业县所有辖区;

2、其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创办地点必须是乐业县所辖乡镇及以下区域(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

3、本条所列创业扶持补贴政策,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符合多个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只享受 1 次创业扶持补贴。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扶持补贴。

相关服务
查询服务

1、查询电话:0776-7922353

2、现场查询: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5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服务

《就业创业证》申领

申领条件:

为符合就业创业或失业登记条件的劳动者办理就业创业或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创业证》。城乡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

所需材料:

第一类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18-55岁,男性18-60岁)处于就业状态的城乡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序号 分类 材料名称
1 个人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
2 个体(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自主创业人员)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3 灵活就业人员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申报社保补提的需提供相应灵活就业证明与就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5 填写《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与《就业创业证》
第二类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18-55岁,男性18-60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就,处于无业状态(未参职工社保、未注册个体工商)的城乡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2 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3 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与《就业创业证》申请审批表。

注:以上业务即时办结。

咨询互动
现场咨询: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5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0776-7922353
常见问题
  • 01 1、办理有时限吗?
    • 答: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补贴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
      常见错误示例:企业注册登记日距申请奖补之日超过24个月(含),且申请时已经停止经营。
  • 02 能网上办理吗?
    • 答:因为要核实原件及签字盖章,所以不能网上办理,办理地址为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5办公室,咨询电话0776-7922353。
  • 03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证明是指什么?
    • 答:是指纳税证明或企业通过银行对公账户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

*以上资料请以各相关责任单位最新发布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