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46906 |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
| 发文单位:乐业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6日 |
| 标 题: 乐政干〔2025〕15号 乐业县人民政府关于邹文明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乐政干〔2025〕1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6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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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邹文明同志〔乐业县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事业正科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4年6月起算;
李福山同志(乐业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4年3月起算;
姚胜勇同志〔乐业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所长(事业副科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乐业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乐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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